合肥讨账公司成功调解两件涉民生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案件回顾
2025年4月,韦某与柳城甲公司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签订协议当天支付往后三年的租金7800元,但是进入到12月份,柳城甲公司没有支付租金,韦某遂将其诉至柳城法院。
2025年3月开始至4月,覃某在柳城甲公司务工。因柳城甲公司拖欠其一个月工资4000元未支付,覃某将柳城甲公司诉至柳城法院。
联动调解促和解
针对上述两件涉及企业的民生案件,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柳城法院联合县综治中心及县工商联一起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柳城县甲公司表示,现在经营困难公司已经停产几个月,资金暂时无法回笼,希望两位原告能理解企业困难,宽限一定的时间。同时,该公司对务工人员是按天结算工资,对于覃某诉讼标的额,应扣除停工期间的工资, 在扣除后也希望能宽限一定的时间支付。
调解团队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既考虑企业困难,也要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最终在三方联动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明确约定了当事人应该支付的金额和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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