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追债公司成功调解办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依托先行调解圆满化解本案,实现了从“调解”到“息诉”的无缝衔接,生动展现了前端解纷的效率与温度。
案件背景
被继承人与前妻生有两名女儿,离婚后与现任配偶组建了家庭。2018年2月,被继承人因病去世。因未留遗嘱,其名下房产的继承问题成为再婚配偶与两名亲生女儿之间的争议焦点。双方沟通无效、互信破裂后,最终决定对簿公堂。
办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干警在研判后,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可能,因此未立即分配到承办法官,而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优先导入先行调解程序,由法官助理与特邀调解员组成团队提前介入。
调解过程中,团队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 利用矛盾尚未因诉讼程序而彻底固化的“黄金窗口期”,及时组织调解;先行向双方普及《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明确配偶、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法律事实,建立理性协商的框架;调解过程中引导双方抛开对立情绪,回顾家庭温情,将争议焦点从“争产”转向“延续亲情”,为和解创造可能。最终,在调解团队的努力下,双方在诉讼程序正式启动前便达成和解协议:两名被告自愿放弃房屋继承权,原告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为巩固调解成果,体现“先行调解”的完整性,调解团队将服务延伸至协议履行环节。调解员主动陪同双方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手续,彻底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随着过户完成与原告的撤诉申请,这起纠纷实现了实质性彻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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