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吴某、黄某当庭偿还原告朴某借款,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这是东宁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又一典型案例。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被告吴某因种地缺少资金于 2023年2月13日向原告朴某借款人民币80000元,双方约定2023年12月30日前偿还全部借款,该借款由被告黄某给予连带担保。后此款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都是一个村的老邻居,我们也不想闹僵。”庭审当天,承办法官宋明环敏锐捕捉到双方对簿公堂的尴尬。她并未直接开庭,而是拉起了家常:“小吴现在经济有困难,老朴家里也等着用钱,大家都不容易......”见双方神色松动,宋明环法官顺势释法:“若判决结案,小吴需承担逾期利息,老黄作为担保人也需连带清偿,但要是能调解,利息可以协商,分期还款也能减轻压力。”一个小时推心置腹的沟通调解,宋明环法官既帮朴某算清了“法律账”——即使调解也能保障收回欠款,又替吴某、黄某理清了“人情账”——履行还款义务既能保住信誉,又不伤同村情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当场给付全部欠款,此案圆满化解。
下一步,东宁法院将持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着力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减少诉讼执行成本。
三审:葛生磊
二审:姜丽娟
一审:宋明环
编辑:张可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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