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讨债公司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叶某水系经营农资产品的个体户,被告叶某明系种粮大户。自2021年起,叶某明多次在叶某水处赊购化肥、农药、种子等。因叶某明未按欠条内容支付欠款,故叶某水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叶某明了解案件情况,因案件事实存在较大争议,难以调解,承办法官决定开庭查明事实。庭审中,叶某明确认欠叶某水货款属实,但数额有误,双方对所欠货款具体数额各执一词。庭后,考虑到当事人是同村村民,承办法官认为一判了之可能会存在矛盾隐患,便协同南岩街道办、叶坝村委会工作人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街道办与村委会工作人员从情理方面疏导双方情绪,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承办法官则从法理层面分析案件情况。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叶某明当庭支付了货款。
该案的圆满化解,是弋阳县人民法院强化府院联动协同基层组织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弋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到具体案件中,通过“法院+乡镇+村委会”的调解形式,跑出矛盾纠纷化解的“加速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幸福感。
供稿: 邓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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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 周军